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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卡清算市场打开 银联将告别独占时代

发布时间:2015-04-23


【财新网讯】(记者 李小晓 )4月22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下称《决定》),并将于6月1日起实行。《决定》的下发意味着,中国的银行卡清算市场终于放开,银联将不再一家独大。

   为避免出现此前第三方支付市场的无序竞争局面,财新获悉,清算牌照数量是有限的。这亦符合国际清算市场惯例。 目前第三方支付牌照已达到250多家,今年央行放慢了第三方支付牌照审批节奏。

  《决定》的发放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直属机构,成文日期为2015年4月9日。早在去年9月,市场上就曾传出国家开放清算市场的消息,经过大半年的守望和期待,这一天终于到来。

   按照《决定》的定义,银行卡清算业务,是指通过制定银行卡清算标准和规则,运营银行卡清算业务系统,授权发行和受理本银行卡清算机构品牌的银行卡,并为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其品牌银行卡的机构间交易处理服务,协助完成资金结算的活动。

   “之前在中国只有银联能干这个事儿,现在等于把银联干的事儿放开了。”业内人士表示。

   在申请流程上,拟申请机构是向央行提出申请,经央行征求银监会同意后予以批准,颁发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成为专门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机构。

  《决定》对申请机构提出了具体的限制要求,主要包括:具有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有符合标准的银行卡清算标准体系;在中国有能够独立完成银行卡清算业务的基础设施和异地灾备系统等。

   业内人士表示,按照《决定》的标准,国际卡组织、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等,都有条件申请。

   此外对机构主要出资人也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包括单人持股20%或多人合计持股25%,单一出资人总资产大于20亿元人民币或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从事银行、支付或清算业务5年以上,其他持股超过10%的出资人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等。

   在申请流程方面,《决定》表示,央行在征求银监会同意后,自受理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筹备的决定。申请人应当自获准筹备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备工作,筹备期间不得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筹备工作完成后,再向央行提出开业申请,央行在征求银监会同意后,自受理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开业的决定,批准则颁发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获得许可证后,申请人须在6个月内正式开办银行卡清算业务。

   也就是说,按照正常进度,新的银行卡清算机构可能一两年后就会出现在市场上。“文件6月1日实施,那天起我们就可以递交筹备申请。1年的筹备期,我觉得时间也不算很长。把文件规定的所有时间加起来,大概有不到两年的时间,大概2017年可以开始正式运作吧。”某国际卡组织人士表示。

   《决定》还要求,银行卡清算机构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应当使用其自有的或者出资人所有的银行卡清算品牌,同时不得限制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与其他银行卡清算机构开展合作。

   “今后中国会像美国市场一样,同时有多家卡组织存在,竞争会加快市场成熟速度,另外也会促使各个机构不断自我提高,找出自身特色。”业内人士表示。

   《决定》还对外资机构专门提出了规定。从事境内业务的,须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仅为跨境交易提供外币的银行卡清算服务的,原则上无需在境内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向央行和银监会报告即可。

  “很高兴的是没有看到类似外资银行准入规定类似的等待期,之前原本以为会有一到三年的等待期。”国际卡组织人士表示。

   监管层人士表示,随后还会出台一份细则,对申请步骤等细节进行诠释。